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开发区、景区管委,各园区、管理处,各国有企业:
《兴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兴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助推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促进全市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做贡献。
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
1.市直有关部门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充分展示党和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2.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对市、乡两级的规划(计划)进行归集整理,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做好政务服务监管信息公开
3.依托“贵人服务”营商环境品牌,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以“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对“全省通办”事项编制公开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办理。深入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清单梳理及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市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维权渠道,确保涉及投资诉求、企业投诉限时回应、及时解决。(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4.协助推进信用中国(贵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各类监管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联共享。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通过相应监管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开,实现已归集的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率100%、一致性100%。继续做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在政府门户网站执法信息专栏公开。(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5.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协助修订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进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6.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相关报表。(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7.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8.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四)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9.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高中风险地区进入人员物品排查管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接种、假期人员流动等,权限内科学精准发布权威信息。(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0.提高疫情防控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实事求是、步调统一对外发声。(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1.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减少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政府)
二、紧扣重大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五)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12.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工业强市、文旅兴市、教育立市、城市带动发展战略,“一超三中心”发展目标,以及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产业大招商、重点领域改革、对外开放、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释放更多积极信号。(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六)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
13.参照《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制定操作性强的政策解读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责任,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统筹利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14.升级完善“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全面梳理公布惠企利民政策要点,配套开展“场景式”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适用政策。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互动渠道,主动推送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15.鼓励强化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建设,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并根据适用范围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推送。协助建设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推进惠企政策“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七)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16.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政府债务、欠薪欠资、经济金融、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牵头单位: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17.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避免转载无关信息代替政府自身回应,具有一定范围影响的政务舆情回应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工作程序,实事求是,统一步调,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商业网站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承诺的落实情况,维护政府公信力。(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八)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18.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6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将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兴义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市司法局,各乡镇<街道>)
19.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政府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0.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对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版块进行升级改版,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工作动态和程序性报道原则上不在重点领域栏目发布。(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九)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1.巩固拓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办站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22.做好“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公开平台内容建设,牢牢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监督、互动等需求,提供高质量的信息公开服务,确保公众查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3.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行政机关在每个新媒体平
台原则上只保留1个主账号。在多个平台开设有政务新媒体账号又确实无力维护的,要及时关停注销。(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4.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25.2021年6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一次集中修订。强化标准规范刚性约束,持续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6.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情况,按要求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时完善相应领域标准规范体系。(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兴义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电力公司)
27.2021年6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持续推进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公开窗口建设,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一)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
28.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用好全市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29.待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后,市级行政复议机构要严格执行统一的案件审理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30.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项检查,推动严格落实年报格式和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牵头单位: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紧扣抓落实强化指导监督
(十二)加强工作指导
31.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本地,本单位政务公开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结果运用。(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三)加强队伍建设
32.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人员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入退出兴义市政务公开工作QQ群。保持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要设置过渡期,“老同志”要做好“传帮带”,“新同志”要尽快胜任岗位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年内至少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四)狠抓任务落实
33.2021年6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或实施方案,配套建立工作台账,适时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超期未完成或进度滞后的要立即着手整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附件:兴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兴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 | ||||
序号 | 公开指标内容 | 任务分工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1.市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公开工作,充分展示党和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 市政府办公室:总体规划 市直部门:根据职能,负责专项、空间。 乡镇(街道):本地区域规划 | 最新规划:形成20日内。 历史规划:到“十二五”时期,既往不限。9月底完成公开。 | |
2 | 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对市、乡两级的规划(计划)进行归集整理,更好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规划实施工作。 | 市政府办公室:栏目设置。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规划上传。 | 9月底。 | |
3 | 依托“贵人服务”营商环境品牌,全面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以“办成一件事”为目标,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100%网上可办。对“全省通办”事项编制公开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办理。深入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清单梳理及公开工作。进一步畅通市长信箱、便民服务热线“12345”等维权渠道,确保涉及投资诉求、企业投诉限时回应、及时解决。 | 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清单梳理公开。“12345”热线转办处理。 市政府办公室:市长热线处理。 市投资促进局:涉及投资、营商等投诉处理。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网上办事指南更新维护。 | 长期 | |
4 | 协助推进信用中国(贵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贵州)、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等各类监管信息公开平台数据互联共享。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将双随机检查结果和其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结果通过相应监管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开,实现已归集的涉企监管执法信息公示率100%、一致性100%。继续做好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在政府门户网站执法信息专栏公开。 | 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职能相关平台管理调度。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对相应平台数据执法数据上传。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在政府门户网站执法信息专栏公开。 | 长期 | |
5 |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协助修订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进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 | 市司法局:“三项制度”、自由裁量权公开。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自由裁量权规范行使案件公开。 | 形成起20日内公开 | |
6 | 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等相关报表。 | 市财政局:各单位的预算决算公开。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所属本单位的国有资产预算支出公开。 | 上年度决算,本年度预算形成起20日内公开。 | |
7 | 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 | 市财政局:市政府相关债务信息。 市政府办公室:栏目建设。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本单位债务信息。 | 每季度一次 | |
8 | 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并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 | 各乡镇(街道):通过村(居)务公开栏、及村居民小组微信群公开。 市直部门: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涉及本部门的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 | 每季度一次 | |
9 | 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针对性,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高中风险地区进入人员物品排查管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接种、假期人员流动等,权限内科学精准发布权威信息。 | 市卫生健康局:涉及疫情信息经相关程序通过后发布。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按程序通过后发布。 | 不定期公开 | |
10 | 提高疫情防控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实事求是、步调统一对外发声。 | 市卫生健康局:涉及疫情信息经相关程序通过后发布。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按程序通过后发布。 | 不定期公开 | |
11 | 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合理出行、减少聚集、做好个人防护,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 市卫生健康局:根据情况做好宣传内容统筹。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相关内容宣传发布。 | 不定期公开 | |
12 | 认真贯彻落实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工业强市、文旅兴市、教育立市、城市带动发展战略,“一超三中心”发展目标,以及扩大有效投资和消费、产业大招商、重点领域改革、对外开放、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方面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释放更多积极信号。 | 市直部门、各乡镇(街道):根据职能职责及涉及工作任务按重点领域信息要求发布(今年政务公开暨政务服务考核方案)。 | 门户网站重点信息栏目端口开通的市级部门每2个月不少于1篇。乡镇(街道)重点领域信息,每月4个不同工作方面的信息不少于1篇。 | |
13 | 参照《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重大政策文件解读办法》,制定操作性强的政策解读制度,进一步明确解读责任,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统筹利用一问一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政策解读,让公众看得懂、易接受、好执行。 |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对出台公开的重要性文件进行解读。 | 解读与文件公开时发布。 | |
14 | 升级完善“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全面梳理公布惠企利民政策要点,配套开展“场景式”解读,帮助企业和群众准确适用政策。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互动渠道,主动推送热点政策问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政策咨询。 | 市直部门:根据职能对涉及全市政策惠及对象、条件、办理方式等信息解读。及时推送热点政策问答。 乡镇(街道):对涉及本区域的个性政策惠及对象、条件、办理方式等信息解读。 | 与政策出台或实施起同时公开。 | |
15 | 鼓励强化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建设,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并根据适用范围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推送。协助建设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推进惠企政策“一次申报、全程网办、快速兑现”。 | 市投资促进局:具体提供咨询服务、向企业送达政策、协助申报。 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建设场地及基本办公设备。 各乡镇(街道):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公开。 | 与政策出台或实施起宣传。 | |
16 | 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政府债务、欠薪欠资、经济金融、征地拆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政务舆情,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公众关切。 |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根据职能职责按程序做好公众回应。 | 舆情产生后按相关程序公开。 | |
17 | 提高政务舆情回应针对性权威性,避免转载无关信息代替政府自身回应,具有一定范围影响的政务舆情回应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工作程序,实事求是,统一步调,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商业网站等多点联动,增强回应信息传播实效。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制度,逐一对照检查并及时公开已作承诺的落实情况,维护政府公信力。 |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根据职能职责按程序做好公众回应。 | 舆情产生后按相关程序公开。 | |
18 | 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6月底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将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录入“兴义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 | 市直部门、乡镇:规范性文件公开。 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信息公开。 | 信息产生或更新起20日。 | |
19 | 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扩大政府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 | 市政府办公室:以市政府或市政办名义发布的文件。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文件。 | 信息形成起20日内 | |
20 | 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对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板块进行升级改版,确保栏目定位清晰、信息发布精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含金量”,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工作动态和程序性报道原则上不在重点领域栏目发布。 | 市政府办公室:门户网站栏目优化设置。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相关信息准确上传。 | 长期 | |
21 | 巩固拓展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成果,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提升站内检索精准性,加强日常运维监管﹐不断提升办站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公开专题页面。 | 市政府办公室:门户网站运维管理、栏目优化。 | 长期 | |
22 | 做好“惠民政策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平台”“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等公开平台内容建设,牢牢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监督、互动等需求,提供高质量的信息 公开服务,确保公众查得到、看得懂、用得上。 | 市政府办公室:栏目建设。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相关信息上传。 | 信息形成起20日内 | |
23 | 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行政机关在每个新媒体平 台原则上只保留 1 个主账号。在多个平台开设有政务新媒体 账号又确实无力维护的,要及时关停注销。 | 市直部门、各乡镇(街道):媒体清理。 | 6月底完成 | |
24 | 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通过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 | 市政府办公室:栏目建设和信息上传。 | 信息形成起20日内 | |
25 | 2021年6月底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一次集中修订。强化标准规范刚性约束,持续推动标准规范体系建设与政府网站栏目建设有机融合、协同发展。 |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及相关制度修订公开。 | 6月底 | |
26 |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情况,按要求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时完善相应领域标准规范体系。 | 市教育局、市工业和科技局、州生态环境局兴义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电力公司:根据职能职责做好本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及相应的公开标准体系。 | 9月底 | |
27 | 2021年6月底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地实际,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全面完成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梳理工作,持续推进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公开窗口建设,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 市直部门: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公开。 乡镇(街道):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公开、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公开。 | 6月底 | |
28 | 严格落实《贵州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定》,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更好满足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用好全市统一的依申请公开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相关数据录入,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数据录入。 | 长期 | |
29 | 待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后,市级行政复议机构要严格执行统一的案件审理标准,切实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市司法局:相关信息公开。 | 信息产生起20日内 | |
30 |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项检查,推动严格落实年报格式和内容要求,向社会公开更多有价值的基础数据,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功能作用。 |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年度报告专项检查。 市直部门、乡镇(街道):全市年度报告撰写公开。 | 检查于6月底完成。 | |
31 | 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密切关注本地,本单位政务公开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加强结果运用。 | 市直部门、各乡镇(街道):经验总结上传至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专栏相关信息。 | 每季度一次 | |
32 | 严格落实政务公开“AB岗”制度,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人员发生变动,要第一时间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入退出兴义市政务公开工作QQ群。保持公开队伍相对稳定,工作交接要设置过渡期,“老同志”要做好“传帮带”,“新同志”要尽快胜任岗位要求。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年内至少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 市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 长期 | |
33 | 2021年6月底前﹐市级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要点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或实施方案,配套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对上一年工作要点及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超期未完成或进度滞后的要立即着手整改。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市直部门、各乡镇(街道)。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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